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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
第4156号建议的答复
王伟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畅通企业成长通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——关于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您提出的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优化法治环境”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”等建议,对于优化营商环境、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参考意义,我们深表赞同。近年来,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着力优化营商环境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
一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
配合立法机关推动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出台。2021年4月14日,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衔接和优化各单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市场主体登记制度,巩固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法律保障。按照立法程序稳步推进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《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》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等规章的制修订工作。
二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
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,全国共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85.7万件,及时发现和纠正4100余件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。组织开展两轮存量政策措施清理,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189万件,修订废止近3万件,有效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政府全覆盖。扎实推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执法,全力破除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,畅通国内大循环。
三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
2020年6月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》(国市监竞争〔2020〕94号),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,加强对防疫物资、生活消费、互联网、电子商务、直播平台等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,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。2020年全国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371件,罚没金额4.16亿元。
四、规范执法行为,加强执法监督
市场监管总局制定《市场监管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流程图》《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用语规范》等制度规范,配发统一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配套使用指南,为全系统执法人员提供统一的执法遵循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,规范和提高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。组织人员对全国各省(区、市)进行抽查,强化对执法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,有效促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机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案件查办中严格依法行政,平等对待各种市场主体,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。
下一步,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一是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立法工作,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。二是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为主线,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。三是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,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,加强部门间、区域间协作,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。
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市场监管总局
2021年6月23日